我為什麼堅持要把花花拿回來自己找人認養,就是因為我把她當成是自己的孩子一樣.......雖然結了婚家裡不准養第二隻貓,我把牠安置在我家樓下的台北流浪貓保護協會認養中心,我本身也在那裏當義工,可以就近照顧.

花花值得一個好家庭,因為她是那麼乖巧那麼可愛,現在已經八個月大了,個性轉為成熟穩重,不再像小時候那樣調皮搗蛋,是個真正的淑女了;很會撒嬌也很會呼嚕,轟隆隆的呼嚕聲有幫助入睡的效果,非常黏人,很貼心也不會沒事亂叫,流浪貓保護協會的人也都說她太乖了.

已經有一隻貓而且先生反對,否則我會將花花收編納入收藏,請三思是否可以承擔貓咪飼料和貓砂的開銷,以及每年打預防針,還必須接受我這個大媽不定期探視,如果您有意認養並給她一個溫暖的家,請與我聯絡.

(不知為什麼照片變這麼小張,請上我無名新相簿看花花玉照,並且自動增胖一兩公斤左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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